泸州个人所得税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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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个人所得税查询
2023年个税标准延用2020年标准,起征点为5000元/月,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税率表如下:
1、工资范围在1-5k元之间的,包括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
2、工资范围在5k-8k元之间的,包括8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
3、工资范围在8k-17k元之间的,包括17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
4、工资范围在17k-30k元之间的,包括30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5、工资范围在30k-40k元之间的,包括4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5%;
6、工资范围在40k-60k元之间的,包括6万元,适用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0%;
7、工资范围在60k-85k元之间的,包括85000元,个人所得税税率为35%;
8、工资范围在85k元以上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45%。
一般工资越高,纳税越多。如果工资低于5000元的话,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
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1、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 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 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缴费标准:
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税率档分为7档。7档税率划分的标准是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所在区间的不同,适用的税率分为7档:3%,10%,20%,25%,30%,35%和45%。
第一档: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为0;
第二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不超过144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第三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44000元不超过30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16920;
第四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0000元不超过42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为31920;
第五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2000元不超过6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52920;
第六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660000元不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85920;
第七档: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的部分,适用的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为181920。
2023个税汇算清缴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是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其中,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如果提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需要说明的是,为帮助纳税人高效便捷、合理有序地完成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通过一定方式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错峰办理,建议纳税人尽量在约定的时间内办理,以免产生办税拥堵,影响办税体验。
个税汇算清缴计算方法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
哪些情况下可以减免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下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级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储蓄存款利息,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和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其中,国债利息是指个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行的债券而取得的利息所得;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救济金是指国家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费。
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特权与豁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领事特权与豁免条例》规定免税的所得。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
个税汇算清缴时间
个税汇算清缴时间起止日期
个税汇算清缴是从次年的3月1日开始,6月30日截止。
年度汇算开始前,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 查看自己的综合所得和纳税情况,核对银行卡、专项附加扣除涉及人员身份信息等基础资料,提前做好准备。
凡在今年3月1日-15日期间有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以在2月16日(含)后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网页端预约办理时间。3月16日至6月30日 ,纳税人无需预约,可以随时办理年度汇算。